事相与意境
白云禅师著述
事相:情识的分别。
意境:理性的认识。
譬如:
“你为什么痛哭?”
“他打我!”
第三者以为:“为什么打他?”
旁观者发现:“为什么被打?”
这些都是事相上的分别,总不离是非或者是对错;但,如果深入的认识:
打者,有一个我。
被打者,有一个我。
第三和旁观者,分别有一个我。
倘若:
“我为什么要打他?”
“我为什么会挨打?”
那末,第三者,旁观者的“我”便不会生起;同时,“我”不打,“我”不被打,则“我”亦不会生起。
如是,我无我,是非和对错俱不起。
如是,没有事相的发生,自然无从分别。
即使,事相已经生起;如果,不从分别而计较,反尔,从分别中认识;同样,诸我亦将消失,是非和对错亦不会生起。
这就是从事相而知自我的意境,从意境而觉自我的真义。
这也是:
没有问题,不制造问题。
有了问题,化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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