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是江西省某寺庙的一名普通僧人,却谎称自己是九华山寺庙的大师,通过与路边看相人汤某、杨某合作揽客,以做法事消灾为由向被害人收取香火钱。一年多来,这一团伙共骗取30名被害人钱财总计143万余元,其中一女子两年内共被骗94万。
资料图 新华社今日(4月19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了本案的一审判决,怀柔法院经审理,认定徐某等三人均犯诈骗罪,一审判处徐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汤某有期徒刑10年、杨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
为驱邪保平安 一女子两年被骗94万汤某自称九华山僧人,在路边以帮人看相为生。2016年10月,汤某在路边搭讪了姚女士,并留下了其联系方式。几天后,姚女士便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称自己是汤某的师父,法号慧深,可以帮她念经做法事。于是,姚女士向“慧深师父”提供的账号汇去了2万元。
这只是一个开始,随后,姚女士隔三差五便能接到“慧深师父”的电话,对方以驱邪气、保平安、立功德碑等理由索要钱款,而姚女士竟毫无察觉,在陆续给对方汇去31万余元。这位“慧深师父”其实是来京务工人员王某所扮,但姚女士对他“得道高僧”的身份深信不疑。
2017年11月,汤某与僧人徐某合作,继续以这种手段行骗。汤某外出搭讪,并将“九华山佛教大师”徐某介绍给被害人,徐某则向被害人索要钱财。他们也没有忘记姚女士,陆续又以超度亡灵、点长明灯等理由,从姚女士手中骗得63万元。
两年间,姚女士共被骗取钱财94万余元。而除她以外,还有29名被害人被徐某等人所骗,交纳的香火钱、法事费在几千元至数万元不等,其中一名被害人竟是文学硕士研究生在读。
接到被害人报警后,警方将徐某、汤某及同伙杨某抓获归案,“慧深师父”王某则被另案处理。
假大师竟是真僧人 称算命就是哄人徐某等人之所以谎称自己是九华山佛教大师,是因九华山是中国四大佛教名山之一,这一身份更易骗取被害人信任。警方调查发现,徐某虽然确实拥有度牒,但他仅仅是江西某寺庙的一名普通和尚,出家时间仅有一年多。
该寺僧人朱某证实,徐某法号释智海,在寺内担任接待外来人员的“知客师”。寺内规定僧人不能主动到外边或街边结缘,收取信众的香火钱或佛事费,如果信众如有需要,可到寺庙里联系僧侣。做佛事至少需要几个僧人一起,收取的费用也是由所有参与做法的僧人均分。
怀柔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为由,将徐某、汤某、杨某起诉至法院。起诉书显示,30名被害人共被骗取钱财143万余元。
在法庭上,杨某承认其并不会看病消灾,所谓算命,就是在路上专门说好听的话哄人。如果对方有意向,就将徐某介绍给事主,而徐某则在家烧烧香、念念经,并将过程录成视频发给事主。做了法事,事主就要供奉功德钱,收到的钱则由他们平均分配。
汤某称,原本他是靠着帮人看手相收取几十元的小费为生。而依靠“大师作法”赚到的香火钱分成,他的收入一下翻了两倍多。
宗教活动须依法进行 三人均犯诈骗罪获刑徐某的辩护人认为,徐某并没有虚构僧人身份,收取财物后也确实为被害人做了佛事
。而做佛事后究竟能否转运,系宗教信仰问题,徐某并没有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怀柔区民族宗教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李某向法院出具证言表示,按照规定,宗教活动只能在经登记注册的正式宗教场所内进行,宗教场所之外禁止宗教活动,也禁止宗教人员在外以任教、做法等名义收取费用。按规定信众供奉的费用要存入宗教场所的企业银行账户,钱款只能用于寺庙建设公益事业,不能由个人支配。
另外李某还强调,佛教教职人员在北京地区从事宗教传教活动,必须要有北京地区民族宗教部门登记并颁发的北京佛教教职人员证,而徐某在北京地区没有登记注册。
怀柔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虽有僧人身份、做过佛事,但其行为实质上系打着佛教旗号,利用被害人的虔诚信仰,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钱财,三被告人的行为在主观、客观方面均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其中,徐某共诈骗30起,涉案金额105.1万元,汤某诈骗8起,涉案金额105.2万元,杨某诈骗5起,涉案金额9.7万元。
徐某、汤某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杨某涉案数额较大,综合全案事实,法院一审认定三被告人均犯诈骗罪,徐某获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汤某获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杨某获刑2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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