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祖故事:庙产兴学起风波,同心努力得保全
清末以来佛教衰微,自康有为、张之洞提出以庙产兴办教育之后,庙产兴学风波不断发生。民国建立之后,仍然不时发生。民国十一年(1922年)江苏义务教育期成会负责人拜访王铁珊省长,援引清末民初之例,提出借庙办学,解决教育经费的方案。得到王省长的赞成,批示“无戾于法,实衷诸情,审慎周妥,良堪钦佩”,令江苏教育厅饬各县遵照办理。此令一出,随即退任。江苏僧界,大为震惊。盐城各庙,多被侵夺。定海知事陶在东,函师挽救。信中说:“此隔江风雨。顷刻即至。师若不设法救济。一省如是。他省效尤。佛法前途。不堪设想。”
大师深知佛门衰败的状况,也深知庙产兴学对佛教存亡的厉害关系。大师在给魏梅荪居士的信中分析道:“现今僧多庸愚,不能宏阐道妙,致令一班奸人,欲借公济私,图谋僧产。特以开办学校为藉口,而欲毁寺逐僧。竟有一生勤慎之王铁珊,遂彼之请,随为出令赞誉。谓为无戾于法,实衷诸情,审慎周妥,良堪钦佩,令江苏全省各县遵照办理。不意铁珊悖谬一至此极。此令若行,定致各省效尤,崑冈致炬,玉石俱焚,则与三武灭佛无异。然三武之世,高人林立,虽暂受厄,终复大兴。今若必依此令,则佛法之灭,可坐以待。”大师接着说:“光一无门庭,二无眷属,兼以景逼桑榆,夫何所虑。但以此际,人心陷溺,已至极点。道德,仁义,视若弁髦,法律,刑政,绝无所畏。若能倡明如来三世因果轮回报应之道,纵大奸极恶之人,亦未必绝无一念畏惧来报,洗涤先心也。光常曰,因果者,世出世间圣人,平治天下,度脱众生之大权也。世多浅近视之。须知从凡夫地,乃至成佛,皆不出因果之外。若深明因果,上焉者,即可明心见性,断惑证真。下焉者,亦可改过迁善,希圣希贤。其有益于世道人心也,大矣。当此王制废弃,儒教衰微之时,不以佛法相辅而治,已为失机,况汲汲然以毁寺逐僧为急务哉。彼殆曰,僧皆庸愚,了无益于人国。岂知此令一出,则纵有真修实践之僧,亦将随例被逐矣。是欲续国家命脉,先断其命根,铁珊之罪,遍满十虚。由铁珊而行此举者,亦与铁珊无二。一盲引众盲,相牵入火坑,正铁珊之谓也
。”
大师请魏居士与督军、省长详陈利害,希望依照1921年所颁布的大总统所颁条例取消庙产兴学之令。如果省长不听,还恳求魏居士的老师冯蒿庵先生,及张季直先生,同伸救援。
魏梅荪居士持印光大师书信拜访继任之江苏省省长韩国钧先生及教育厅厅长蒋维乔先生,两人都同意撤销教育会议案。不过,韩省长表示:“省方既已通令办理,未易取消。若欲挽回,须由彼等(指诸方长老而言)具陈理由,请求省方再予核办。”其中教育厅长蒋维乔是谛闲法师的皈依弟子,他与魏梅荪、王幼农等商量解决的具体办法。建议由浩净退居、妙莲法师等江苏各寺院代表,联名呈请省政府取消教育会议案。
于是妙莲和尚,按照魏梅荪和王幼农居士的嘱咐,对于向省政府呈文一事,奔走诸方,劝请列名。几经波折,不辞艰阻,奔走跋涉。当时泰县有数处小庙,已为官厅没收,将及于光孝寺。故僧众群起恐慌。乃由光孝和尚邀同寂山和尚等三十余人,到省政府请愿。始与妙莲和尚合作办理,并净老和尚领衔,具呈省署。众僧具文上呈后,继任韩省长随即批复尊重法律,严防弊端。一秉大公,毫无偏倚。僧学两界,均翕然无事。
阴历八月十七日,印光大师接到妙莲法师书信和韩省长批复,知道江苏改庙一事获得解决。次日又写信给庄思缄居士,请其到内务部疏通,希望他处若有类似问题发生,祈按已颁布之《管理寺庙条例》驳回勿允。至此,江苏全省之寺产方暂得保全,而全国借产及夺产兴学之风,也因此没有迅速蔓延。
事后,大师写信给魏梅荪居士,代表僧界表示感激:“光愿三位成佛时,亲为辅正摧邪之护法弟子,以报此日之德。即袁唐成佛时,亦复如是。俾全魔界以成佛界,共证真如法性,同圆种智而后已。”又说:“教育会一案,完全解决,全属阁下,与竹庄,幼农,三位斡旋之力,致省长,及内务部,悉依管理寺庙条例实行保护。其省长之批,且两面关顾,绝不伤教育会之情面。而复力设关防,俾莫能逾越,可谓曲尽护法之深心矣,令人感佩无既。”
注释:
[1] 韩国钧(1857年—1942年),字紫石,亦字止石,晚号止叟。江苏海安人。出生商人家庭。清光绪五年(1879年)中举。先后任行政、矿务、军事、外交等职,曾任吉林省民政使。民国成立后,历任江苏省民政长,安徽巡按使,江苏巡按使、省长、督军等职。1925年韩国钧辞去本兼各职归里。热心地方工商教育文化事业,编订完成《海陵丛刻》。日占期间,保持民族气节。
[2]蒋教育长即谛公皈依弟子蒋竹庄 (1873-1958),著名教育家,名维乔,字竹庄,别号因是子,江苏武进人。早年结识蔡元培,加入中国教育会。1912年南京成立临时政府,蔡元培任教育总长,聘他为秘书长。1922年在南京任江苏省教育厅长。1925年被任命为东南大学校长。1927年定居上海。1937年出任正风文学院院长。日寇占领上海租界后,坚持工作,保持民族气节,拒绝与日寇合作。1958年在沪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