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为全国佛教同仁进一言
本刊创刊之初,作者曾就一年来工作当中所接触到的问题,向全国佛教同仁进过一次言,到现在又一年多了,各地反映的问题很多,似乎犹有就管见所及,向全国佛教同仁提供意见的必要。兹分别述之如下,不妥之处,还望海内大德进教之。
一、保护佛教的问题
记得去年(1 950年)6月在美帝国主义者操纵之下召开的世界佛教徒联谊会上,曾经有人提议清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领袖为佛教的保护人,并由法舫法师写信来,要我向有关方面征求同意。我曾将法舫法师来信和有关方面商量,得领导上批复如次:
《共同纲领》已予各种宗教以信仰自由的保护,不须要再有个人的保护。
我们认为领导上这样的指示足十分正确的,否则某某保护佛教,某某保护回教,某某保护天主教或基督教,势必造成打擂台的形式,闹得不可开交,作茧自缚,反为信仰自由的障碍。不过最近有人来信报告说,某地人民代表会议上,某居士发言,佛教应加保护;当即有人起立反对说,我们有马列主义,佛教应该打倒云云,恳求设法纠正。我们对于这样的事件,进行分析之后,认为某居士护法的热心足可佩服的,但在大会-仁发言,要求保护佛教,则未免稍欠斟酌,因其发言稍欠斟酌,所以就不免引起反对了。
所谓稍欠斟酌,其理由有三: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以及各地人民代表会议席上均有佛教代表参加,《共同纲领》上规定了信仰自由,这已经有效地保护了佛教,如果政府再为佛教单独出示保护的话,未免有所偏袒,违背了《共同纲领》的规定。二、西洋历史上某一帝王保护新教或旧教,中国历史上某一帝王保护道教或佛教,都不足单纯的信仰问题,而足带有严重的政治作用的;也就是说,那许多帝乇要利用某种宗教做他们统治人民的工具,所以袒护某种宗教。某种宗教既然做了统治人民的工具,必须服从统治阶级的利益,那还有什么信仰自由呢?三、一个人刚生下地来,一切软弱,自然需要保抱提携,加意保护;及至长大成人,体力已经充实,如果还要求加以保抱提携的话,无疑足一种惰性的表现。
那末,我们佛教徒在目前应该采取什么态度呢?我以为佛教既有《共同纲领》的保护,不必再要求其他的保护,佛教徒本身应该争取人家的尊重。不过要人家尊重,不是空口讲讲能行的,也不足说“我好,你要尊重我”,就能使人尊重的。要人家尊重,必须多做少说,也就是多拿事实或证据给人家看,少说空话。例如最近有人说:
修持脱噶的人,现生即可证人光明虹身,证得此身之后,一切时间和空间都不能限制他,一切生死也不能系缚他。他愿长久住世度脱众生的话,即可留此身于尽未来际,永远不能损坏。如不愿长久住世,即可任运化光而去。这种化光,不但身上的筋骨皮肉不存丝毫,连爪发都能化去;同时他在化光的时候,如有三千个人看见了,都能随光而去。这种话在中国佛教徒的眼光看起来,真是惊奇万状、骇人听闻、而在康藏中具有显密常识的人,认为是理所当然,事所必至,没有什么希罕的。
现身化为光明虹身的事,既然没有什么希罕,最好设法请一位修持脱噶的人到上海或其他大都市显显神通,如果看见的人也能随光而去,那不是证据确凿,可以得到人家的尊重及敬信了吗?如果认为机缘未熟,或者不便给没有“善根”及“福德”的人看,那就干脆不要说,你自己相信,就自己默默地修去吧。
其实我们把现前的事实分析分析,一个人或一个理论要得到人家的尊重敬信,并不一定靠“使人惊奇万状”的神通。蒋介石拥有八百多万新式装备的军队,掌握全国的财富,还有美帝国主义者替他撑腰,结果是垮台了,被全国人民打跑了。为什么?道理很显然,就是他“好话说尽,坏事做尽”,对全国人民毫无利益,所以全国人民不要他。相反的,毛泽东同志领导中国共产党进行革命,开始时力量很小,经过千辛万苫,终于得到全国人民真诚的拥护,被选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席。为什么?道理也很显然,就是他无时无刻不为人民的利益计划和工作,人民真正得到他的好处,自然就爱戴他,也自然就相信马列宅义了。《华严经·净行品》要我们随时随地,乃至大小便时都要护念众生,照顾众生的利益者,其原因在此。这才足“福德”,这才足“智慧”。全国佛教同{二们,能不住这个地方多多留意,仔细考虑吗?
总之,自己信仰是一件事,要人家信仰又是—-件事,不能并作一谈。个人自己的信仰,不管你信仰上帝的天国也好,西方极乐世界也好,即身成佛也好,广大灵感也好,你信你的,与人无干。要人家信仰,可就不是那样简单了。上文说过必须有真凭实据,必须对于人民有利益,乃是最基本的条件。佛教徒的所信所说,所作所为,如果确有真凭实据,确与人民有益,恐怕你不要人家相信,人家也必然跟着你走,到那时还用说什么“佛教应加保护”呢?
二、组织团体的问题
这一两年来,各地佛教界就当地情况,组织了很多团体。如北京佛教徒学习委员会,北京佛教界生产资金委员会,北京佛教界抗美援朝委员会,上海佛教界抗美援朝支会,杭州佛教协会筹备会,苏州佛教界抗美援朝工作组,南京佛教革新委员会,汉口佛教联合会,重庆佛教协会筹备工作组等,这是很好的现像。但有人说,北京方面还没有成立佛教协会,总会也没有成立的消息,好像是一个缺憾。我则以为成立团体,不是为了冠冕堂皇,为了挂招牌,而是要解决问题。解放之前,不是有全国性的佛教会吗?各地不是都有省分会和县支会吗?解决了什么问题没有?我们的回答足没有。以前的所谓佛教会,实在不过一块招牌而已,有时反被封建势力所利用,危害佛教。目前佛教团体如果也是同样情形的话,那要他有什么用呢?北京佛教界惩前毖后,怕蹈故辙,所以不重形式,而注意于解决问题。事实上北京佛教界有了学习委员会,开办过两次短期集体的学习班,建立许多学习小组,解决了学习的问题;又组织抗美援朝委员会,解决了北京佛教界参加爱国主义运动的问题;组织生产资金委员会,可能逐步解决劳动生产的问题。现在筹资四亿开办振新印制厂,继续大雄麻袋厂之后,为僧尼开辟集体劳动生产的道路。解决了这许多问题,才能站稳人民立场,进而解决其他的问题,以争取佛教的生存。据我想,各地佛教界很可以参考北京这一个经验,切实工作起来,不必拘于形式或名称。所以说北京方面没有成立佛教协会,我们是承认的;如果因为没有佛教协会的形式或名称,就以为我们没有展开工作、解决问题,那是错误的。各地佛教界如果肯从工作当中锻炼自己,解决问题,再把经验累集起来,加以发展,可能就有省级或大行政区、以及全国性的佛教团体出现。犯急燥病,犯主观病,只会重复过去的错误,无补于佛教的前途。
三、劳动生产的问题
一个多月以前,关于这个问题,曾经和各方面作过几次商量。大家以为在城市中的僧尼,主要参加工业或手工业生产;农村中的僧尼,主要参加农业生产:如已经土改而未分得土地者,请政府帮助他们从事其他生产;山上的僧尼,主要从事植林或护林。关于资金、原料、销路、生产资料等条件,除佛教徒本身努力以求解决外,请政府予以必要的协助。僧尼经营林场或农场,应请准其居住原有寺院。各地僧尼如果根据这个原则,和当地政府协商,劳动生产的问题是可以得到解决的。例如五台山的僧人,已经从事植林和护林;并且有种树劳模到北京来参加劳模大会。又如北京佛教界生产资金委员会筹备之初,资金尚未筹集而急须定购印刷机器的时候,民政局无息借给北京佛教界数千万元,作为机器定款,工厂房屋问题也尽量予以必要的照顾,振新印制厂才能很顺利的筹备告成;这是要感谢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地方。北京佛教界生产资金委员会筹备会简章如下: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北京市佛教界生产资金委员会筹备会。
第二条本会以筹备北京市佛教界生产资金委员会发动及办理全市佛教徒投资生产事业,并组织僧尼参加劳动生产为宗旨。
第三条本会会址暂设水渣胡同贤良寺。
第四条本会设筹备委员五人,由各区寺庙代表会议推举之,就中互推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共同负责办理本会一切事宜。
第五条本会于每星期四开会一次,必要时得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本会如有事务上之必要得增聘干事若干人。
第七条本会委员干事均不支薪,但办公用费,得实支实报。
第八条本会收得款项,全部作为生产资金,不作别用,收到后必须存于银行,支付时由正副主任共同盖章、
第九条本会处理各寺庙出卖破旧木料破烂铜铁物件,必须遵照北京市人民政府民政局指示之原则并会同处理之。
第十条本简章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民政局核准后施行,修改时同。
四、寺庙管理和使用的问题
这个问题最为全国佛教徒所关心,其原因不出两种:一种足真正为佛教前途着想的人,认为寺庙存在才有佛教,寺庙如果不能合理管理与使用,佛教的存在就成问题,所以非常关心。一种是离开寺庙就不能生活的人,他们一向把寺庙当作私产,任所欲为;寺庙的兴衰存废与他们切身利害有关,因此更加关心。关心的原因不同,对于寺庙的注重也不一样。大约第一种人注重名山古刹大丛林,第二种人注重小庙。这该怎么办呢?当《现代佛学》社开始筹备的时候,某首长复陈铭枢居士信中说:
交来的《现代佛学》社缘起及简章等,均拜读过;既是原则上根据《共同纲领》,该社自可组成;至将来实行社团登记时,亦可按规定向政府履行登{己手续。惟鉴于日本帝国主义者曾利用过佛教,国内反革命份子亦有不少逃避于佛教掩庇之下者,因此在吸收社员时,似值得警惕,不要流于滥杂。其次由于历代统治阶级的利用,佛教实已流为迷信愚民之工具,因此研究佛学是可以的,保存名刹也是可以的,但如一般地保存庵观寺院,则犹有待研究。总之,先生等的用意是无可置疑的,但如何作法,才为适当、才不致发生流弊,进而可以减少已经存在的流弊,则深愿先生等熟筹之。
又在最近召开的一次座谈会上,领导方面也表示说:“首先有重点的保存佛教寺庙是十分必要的,如果不分轻重缓急,恐怕反而成问题。”我们认为这样的意见也是十分正确的。其理由有二:一、若干寺庙,事实上已经失去佛教的精神,或者竟是违反佛教精神的,像什么城隍庙、火神庙、某某娘娘庙等,其实足神庙,纯粹是封建时代的产物,与佛教毫无关系。二、解放之前,僧尼人数大约八十万,平均每两三人住一个庙;解放之后,僧尼人数减少很多,如果照三十万所寺庙分配,恐怕每一寺庙只能有一个僧或尼,这就发生寺庙管理和使用的问题了。因为一般寺庙的房屋,大都相当宽敞,一个人或两个人住一个寺庙,就有天大的本领,也没办法管理得好;再加上封建迷信的色彩非常浓厚,在这时代很难得到人民的同情。群众基础已失,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把所有的寺庙一律照旧维持下去?所以为佛教前途计、为众生慧命计,只有选择重点,保存名山古刹大丛林,先加整理;其余的待我们佛教界力量充沛时再谈,才是唯一的自存之道。这样做是可以行得通的。例如北京的广济寺已经明令发还,北京佛教界正计划集中力量把广济寺搞好,建设成一个新时代的大丛林。广济寺整理好了,再整理其他的寺庙。北京如此,其他各地皆可参酌办理。据我们估计,只要全国佛教同人思想搞得通,三、四年后,可以把全国佛教整理好的。否则整个社会突飞猛进,而佛教界依然“故步臼封”,恐怕真会被扬弃,被淘汰。
至于有重点地保存了的寺庙,其捐税方面是可以请求免征的。政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第五款:“省(市)以上人民政府核准免税之其他宗教寺庙本身使用之房地。”这里面包括佛教在内。北京方面,各寺庙自用殿堂房地产税可以全部免征,僧尼自住房屋的房地产税也酌量免征。
五、响应政府的一切号召
政府的一切号召,都是为了祖国的安全,为了人民的利益,全国人民、无论男女老少,都应该热烈响应、竭诚拥护,那足不应该有什么疑问的。不过我们佛教界对于政府的号召,在某些方面还不够十分积极。例如捐献飞机大炮的事,据我们了解,大体上是相当热烈的;个别团体认为佛教戒杀,捐献飞机大炮犯戒,所以有的入主张把捐献飞机大炮改作捐献医药用品;又有的人主张捐献救护机而不捐献战斗机或轰炸机。这样想法,固然也有他们的道理,但政府号召捐献飞机大炮,为的是抵抗和消灭侵害我祖国安全和人民利益的美帝国主义者,也就是为了“降魔”,降魔必须“金刚怒目”,所以《瑜伽菩萨戒》上许可开杀戒,《涅槃经》上也主张执持刀杖,发动战斗,则佛教徒响应捐献战斗机、轰炸机和大炮、坦克的号召,对于佛教教理并无违犯。好在上面两种主张并没有发生作用;否则佛教徒首先对于政府的号召提出不同的主张,其他方面可能“尤而效之”,提出其他的主张,那就严重地影响抗美援朝的工作,也就是严重地影响祖国的安全和人民的利益了。这个意见,要请全国佛教同人多加考虑,以后不要因小节而害大义。
其次,最近开展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在佛教界中可能有人认为贪污、浪费和官僚上义与佛教徒没有什么关系,不必加以注意。这种想法,也是十分错误的。因为“三反”运动,是增产节约运动的扩充;增产节约又是抗美援朝有力的支援。政协全国委员会1951年12月29日的指示说:
(上略)增加生产,厉行节约的号召,在今天这一客观形势下提出来,是有其非常重大的意义的。目前我们国家,一方面担负抗美援朝及保卫远东与世界和平的神圣任务,同时又须在原有落后的基础上进行繁重的经济、文教建设任务,,增产节约的运动就是为执行这两个伟大的历史任务的需要而被提出的。这一运动的开展,必然可以增强支援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的力量,以获得反侵略战争的胜利,同时也必然会积累国家财富,为工业化创造必要的条件。
国家工业化,必须积累资金。而我们积累资金的方法,不能采用资本主义国家所用的掠夺殖民地或通过侵略战争取得赔款等等强盗式的方法,基本地只能依靠人民内部的力量,这就有赖于增产节约运动;在这一方面,苏联社会主义的建设,已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因此,增产节约决不是解决临时困难的措施,而是关系国家建设的有经常重要性的政策。我们必须把它作为一个持久的、群众性的运动来推动。
推动增产节约运动,必须与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密切相结合:,贪污、浪费是增产节约的大敌,它对于国家与人民利益的危害,已发展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如果对这种严重现象不加以制止和克服,就会腐蚀我们新生的国家机构。而官僚主义正是贪污与浪费的温床,凡是贪污浪费最严重的地方,必然是官僚主义最严重的地方。因此,不坚决地展开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增产节约运动就不能顺利展开.这一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正是为增产节约铺平道路。(下略)
在这个指示当中,把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意义说得非常明白,其重要性并不亚于抗美援朝运动。所以我们佛教徒决不能高高挂起,置身事外。我们要“协助政府,大胆地检举贪污浪费,无情地揭发某些奸商贿赂工作干部,盗取国家财富的犯罪行为,彻底地肃清这种腐朽的剥削阶级损人利己的作风,肃清一切反动的国民党作风的影响。树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风气,为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扫清道路。”(政协全国委员会的指示)各地比较大一点的丛林,不是常贴着“爱惜常住物,如护眼中珠”两句格言吗?;这个格言非常宝贵,我们不妨把“常住”扩大,以整个国家为“常住”,如护眼中珠地爱惜国家的财富。这样,才能与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运动结合起来,有效地响应毛主席的号召。同时我们要知道,政协全国委员会的这一个指示,不是单要我们检举别人,并且还要我们检查自己。也就是希望每一个人民,每一个单位,从今以后不再发生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的现象。那末,回过头来看看自己吧!我觉得我们佛教界浪费的现象非常严重,寺庙财产受到很大的损失,因此不能集中财力物力,增加生产事业。我们应该配合这一个运动,在全国所有的寺庙之内开展反浪费运动,把节约下来的钱累积起来,作为生产资金,或者可以解决若干问题。全国佛教同仁们,这是时代鞭策我们走向光明,我们应该灵活应用时代的精神,把封建时代加在我们身上的烂包袱解开来,丢出去,以争取佛教的生存。全国佛教同仁们,请努力吧!
(原载《现代佛学》1952年第2卷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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