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一阿含经》五戒品
“若有人意好杀生。便堕地狱、饿鬼、畜生。若生人中
。受命极短。所以然者。以断他命故”。如果有人喜欢杀生的,死后就下三恶道,就算生在人道中,也是寿命很短的,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断了别人性命的缘故。
真谛
所谓“戒”,本来指佛陀在世的时候规范弟子的戒法,“律”则是佛陀涅槃之后弟子优波离整理“戒法”而成的“三藏(经、律、论)”中的“律藏”。所以应该说戒在律中,律藏是诠释戒法的典籍,但后世通常把“戒”(法)混称为“戒律”了。
世尊在入涅槃的时候留下遗嘱:“以戒为师”(有的佛经中记载为“以戒和法为师”),这就说明戒的重要了。《楞严经》说:“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是则名为三无漏学”戒、定、慧是“三无漏学”,唯有持守戒法,才能产生禅定,也才能引发无漏智慧,这是一般修行人都明白也遵守的道理。《圆觉经》说:“尸罗不清净,三昧不现前”尸罗是梵文的“戒”,不清净持戒,正定是不现前的,“无碍清净慧,皆从禅定生”没有了禅定,无碍清净智慧也无由而生了。所以《圆觉经》又说:“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淫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淫.必落魔道”修持正定,本来是为了跳出凡尘劳烦的,如果不能放弃淫欲(不持戒),凡尘自然不可出,就算有禅定出现,也必定要落入魔道的了。这以上都说明了戒、定、慧三者的顺序和相互关系了。
“戒”既然如此重要,是否有不同的分类呢?有的,小乘由“律藏”规范,有所谓的“五八十具”(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大乘由“经藏”体现,有“菩萨戒”。小乘重在“止恶”,只要“身、口”不犯即是不犯戒,大乘除了“止恶”还得“行善”,“身、口”不犯但只要“意”犯仍是犯戒。但特殊情况下为了“意”善而犯“身、口”之恶却可被通融,这是两者的不同之处。比如明末的破山和尚就曾劝张献忠不要杀戮太重,张说:你若开戒喝酒吃肉我就不滥杀无辜(这是什么逻辑?),于是破山当场开戒,这就是个例子。可惜的是“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坐”也就经常成为喝酒吃肉的托辞了,这当然是后话了。但无论大、小乘的“戒”都离不开五项基本的内容:杀、盗、淫、妄、酒,也就是“五戒”,简单地说,“杀”是“杀生”,指杀害任何有生命的众生。“盗”是“不与取”,别人没给与而取走。“淫”对于出家人是完全禁止的,对于在家人则是除了夫妻正常生育之外的任何性行为都是禁止的。“妄”是妄语,欺骗。“酒”是喝任何一种酒,由于这五项是一切戒律的根本,所以“五戒”又称作“根本戒”。
上面的妙语只提了犯“杀”戒的后果,如果犯了“盗、淫、妄”呢?都类似,都是下三恶道或在人道中受苦,这里就不赘述了。只有“酒”的部分不同:“若有人心好饮酒,所生之处,无有智慧,常怀愚痴”喜欢饮酒的,来世会生在文明落后之处成为愚痴的人(看看落后地区的人民文化落后、生活辛苦,其实是其来有自的)。
为什么犯了“酒戒”的后果不同呢?这是因为五戒中有“性戒”、“遮戒”之别,前四者(杀盗淫妄)是“性罪”(自性的罪过,其体性是恶的),任何人犯了“性罪”都是罪过,已受戒者还得加上破戒的罪。而“饮酒”本身不是罪恶但容易引起罪恶,所以设“遮戒”来遮止它,只有已受戒者才有破戒的问题。
至于对“五戒”望而生畏,担心自己一时做不到的人怎么办呢?弘一法师在《在家律要之开示》一文里说了:“凡初发心人,既受三皈依,应续受五戒。倘自审一时不能全受者,即先受四戒三戒,乃至仅受一二戒,都可”凡是发心修行的人都应该接受三皈依和五戒,假使一时不能完全戒除的,一样一样的戒也可以。
以上说的都是不守戒的罚则,有没有守戒的奖励呢?有的,《宗镜录》卷75说:“如持五戒。招得人身”、《盂兰盆经疏》说:“人乘,乘五戒之行法而生于人间者”说明了持守五戒的果报是再次招感得到人身。这里“五乘”中的“人乘”指的是对人间仍旧依恋,不求生天、成佛,只希望来生再度回到人间的修行方式,所适用的戒法就是“五戒”。因此“五戒”不仅是在世间“做人”应遵守的基本道理,也是来生再度“作人”的基本条件。
五戒的观念国人不难理解,因为它本来就深植于儒家、道家的文化之中,但自古以来却从来没有任何圣贤哲人告诉我们这是来生转世为“人”之道,这就是佛法的殊胜之处了。而且佛法还告诉我们:“五戒”的果报未必一定在来世,犯“五戒”的人经常也能引发现世报,在今生中就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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