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佛慧讯第八十五期
《十住毘婆沙论》云:「共利为上人」;但《大智度论》云:「但利他为上人」。试比较二论之旨趣。 这问题满有意思的,《十住毘婆沙论》说:「共利为上人」,共利就是自利利他;但是《大智度论》里面提到:「但利他为上人」。那么这两论是不是有矛盾,还是说重点不同,我们主要是探讨这个问题。
一、《十住毘婆沙论》卷1,大正26,20b26-28:「世间有四种人:一者、自利。二者、利他。三者、共利。四者、不共利。」
这里说到四种人,其中以「共利者,能行慈悲饶益于他,名为上人。」也就是说能够自利利他的是上等人。但是我们注意一下,这里所谓「共利」的定义,是强调「能行慈悲饶益于他」。换句话说,所谓的共利是以利他为先,从利他当中自己也稍微获得一点利益。譬如说,你洒点香水给别人,自己也沾到了。这样利他,自己也获益。
二、《十住毘婆沙论》卷7,大正26,56a12-b2:「世法无忧喜,能舍于自利,常勤行他利,深知恩倍报,于此法中心无忧喜。」
底下分别解释,「世法」就是世间法,有所谓「利衰、毁誉、称讥、苦乐」,一般俗话讲,就是八风。苏东坡的那个「八风吹不动」,不是东西南北风,八风就是利衰、毁誉、称讥、苦乐。「舍自利,勤行他利者,菩萨乃至未曾知识、无因缘者,所行善行,舍置自利,助成彼善。」即使菩萨以前都不认识的人,跟他没有什么特别的因缘,也能舍弃己利来利益他人。底下就有一个问题。
「问曰:舍自利,勤行他利,此事不然。」外人提出难问:要利他,何必舍自利呢?「如佛说:虽大利人,不应自舍己利。如说:舍一人以成一家,舍一家成一聚落,舍一聚落成一国土,舍一国土以成己身,舍己身以为正法。」 舍一人以成一家,好像说舍比较小一点的,来成就比较大的,舍一家来成为一个聚落,舍一聚落成一国土。从这里来看,舍一人不一定舍自己这个人,有可能「死道友莫死贫道」(台语)这一种的。乃至舍一国土以成己身,即使是舍一国土以成己身,也是为了自己,舍己身以为正法。
这句话有可能是出自《增一阿含经》(卷31,大正2,722c2-3)。在《增一阿含经》里面有类似这样的一句话:「为家忘一人,为村忘一家,为国忘一村,为身而忘世间。」只有到这里,最后面的「舍己身为正法」没有提到。我现在不确定到底《十住毘婆沙论》引用这段话,是不是就是《增一阿含经》的这一段。《增一阿含经》提到一个典故,这是在描述鸯掘摩罗比丘,也就是指鬘的故事。这故事我想应该不少人听过。鸯掘摩罗是个杀人魔王,他后来跟佛出家,成就了阿罗汉果。以前他是个外道,他的师父──外道的婆罗门师有邪见,告诉他:「你杀一千人以后,就能够成天。」他就杀了很多人,杀了人以后,就把指头剁下来串成花鬘,成为指鬘。最后,到九百九十九的时候,剩下一个,他就到处看都没有人,正好他妈妈要送饭给他,他想:「咦,只剩下这一个。」就想要杀他母亲。因为他听他外道的师父说,杀了母亲可以生更高的天。可是当他想杀的时候,佛突然出现了。佛出现的时候,他还没看到,他只看到光,闪闪发光的照过来。开始的时候他很紧张,他以为国王率领兵众要来杀他,刀剑金光闪闪。结果他想,不是。如果是国王带来的兵马,这些鸟兽一定是非常惊恐。但是他们唱的歌声非常柔和,很好听很祥和,那绝对不是。那到底是什么光呢?他妈妈知道这是释尊,就说佛陀来了。他一想:「佛陀来了,那更好!」外道认为:「佛就像转轮圣王一样难得出世,能够杀佛的话,便能够生更高的天。」他就把他母亲舍一边,转过来追佛。愈追却离得愈远,永远追不上,结果他就喊:「停下来!停下来!」释尊说:「我住,是汝不住也。」我是停着,只是你自己没有停啊。他心里想,这一定不是平常人,就自己悔悟。跟佛出家以后,后来证了阿罗汉果。证了阿罗汉果之后,因为以前他杀了不少人,很多人都非常痛恨他,他去托钵的时候,都不施食给他,反而投掷刀杖、石块种种,给他很大的折磨,但是他如如不动。有人就问:「像这么一个杀人的大坏蛋,为什么佛还教化他,他为什么这么利根,能够快速证得阿罗汉?」佛就借着这个因缘,讲了鸯掘摩罗的本生。
鸯掘摩罗以前是个王子。有一个国王一直到老年都还没有孩子,就树神、土地公、山神啊,到处拜,后来才感得这个孩子。国王想:「我年老了,要赶快让他娶妻生子。」王子一直到年纪大的时候,都还不想成家。国王心里很慌,就想:谁有办法让王子过一个正常俗人的生活,我要奖赏他。后来有一段因缘,王子过俗人生活以后,有很多女性被他玷污了,很多人想要报仇。报仇时就找国王说:「现在两条路给你选,你要保全自己性命,我们就把王子杀掉;如果你要保全王子,那我们就把你杀掉。」在这个抉择的时刻国王说:「舍一国土以成己身」。「舍一国土以成己身」是这时候说出来的,后面的「舍己身以为正法」,在《增一阿含经》里面没有看到。如果单看「舍一国土以成己身」这句话,从凡夫的角度来看,最后他还是爱惜自己的生命。外人引了这段话来,想要成立他自己的主张:「要利益别人的时候,不应该舍弃自己的利益。」外人引了一段话「如佛说:虽大利人,不应自舍己利。」以为底下这段话是佛的意思,若仔细看《增一阿含经》,其实这些话并不是佛说的。外人是想利用经里面的这段话,来成立自己的主张:「要利益他人,可以不必舍掉自己的利益。」主要是想成立这个论题,那么外人就说:「先自成己利,然后乃利人」,利益自己之后,才利益别人,如果舍己利来利益别人,后则生忧悔。最后可能自己会后悔。「舍自利利人」,如果你还自以为是智慧的话,那么你是这个世界中,「最为第一痴」。这是外人的看法,那么我们看龙树菩萨怎么回答。 「答曰:于世间中,为他求利,犹称为善,以为坚心。况菩萨所行,出过世间。若利他者,即是自利。」这里龙树菩萨从另一角度来看,如果你利他,其实自己就得利了,「菩萨于他事,心意不劣弱」,这一句话很重要,也就是说,菩萨在自利利他,面临抉择时,有很多人先顾自己,自己顾好之后,心有余力才去利益他人。但是我们注意龙树菩萨这句话:「菩萨于他事,心意不劣弱」,即使你在面临重要关头、面临抉择的时候,利他这件事绝对不打折扣。「发菩提心者,他利即自利。此义初品中已广说。」
前面提过自利、共利的地方名为上人,这里就不再详谈。跟这些有点类似的自利利他的文句,《大智度论》有这么一段话,我们可以互相作比对。 三、《大智度论》卷95,大正25,726b26-c23:「问曰:如余处菩萨自利益,亦利益众生」,其它地方提到菩萨自利,还有利益众生,那么在这里为什么「但说利益众生,不说自利?自利、利人有何咎?」只有说纯粹的利益众生,而不说自利。我们说自利利他有什么过失呢?我们看龙树菩萨的回答。
「答曰:菩萨行善道,为一切众生,此是实义」;菩萨行种种的善法,事实上他是为了众生,不是为了利益自己,这才是真实的意义。所以即使说要成就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也是为了利益众生,才成就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并不是说,我是为了比二乘人更高,要来成就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他不是这种比高下的心。「余处说自利,亦利益众生,是为凡夫人作是说,然后能行菩萨道。」《大智度论》讲得很明白,他说别的地方讲自利又利益众生,这是为了凡夫而作这样善巧方便的诱导。为什么作这样的诱导?因为一个人开始的时候,如果努力了半天,一点都没有收获,一般人不容易作得到。所以一开始说自利可以利人,何乐而不为?这样诱导后,然后能行菩萨道。
底下就分别:「入道人有下、中、上。下者、但为自度故行善法;中者、自为亦为他;上者、但为他人故行善法。」所以依龙树菩萨的立场,所谓真正的上,是纯粹利他才称为上;如有一丝丝为自己,顶多是「中」。纯粹无为的利他,那才是上人。
外人当然不以为然,「问曰:是事不然!下者、但自为身」;这没问题。「中者、但为众生」;外人是认为你只为利益众生,这是中人;「上者、自利亦利他人」。如果只是利他,不能自利,这怎么算是上人呢?这是外人一般的想法。 龙树菩萨回答说:「答曰:不然!世间法尔,自供养者不得其福」,我们从世间法来看,自己供养自己没有什么福报,真正的福报是利益众生,那才真正的种福,你好吃的都给自己吃,那还有什么福报呢?对众生没有什么利益,就没有什么福报。「自害其身而不得罪」;这句话需要加以思惟。譬如说:我们受戒,以杀、盗、淫、妄、酒的「杀」业来说,真正犯杀戒,需要具备几种因缘:第一,起杀心;第二,对方是众生;第三,起众生想,有的虽然是众生,但是你认为是木头,并没把他认为是众生想,那还不具足;第四,兴方便,就是你用刀或毒药或挖土坑等等种种方便;第五,命断,有的只是杀而未遂而已。以上种种因缘具足,才是真正犯杀戒。如果说,以五戒、比丘戒、比丘尼戒、沙弥戒等等来说,这是尽形寿,这个戒体是依着身而有。自杀来讲,当然佛教是不赞成自杀的,阿罗汉所作皆办者除外。有人自杀,命根断了以后,事实上戒体也没有了。所以从出家戒法来判,自杀的人,他故意杀其它的众生,那是犯波罗夷,但是自杀没有犯波罗夷,不是完全不犯,是犯愚痴罪。从这个意义来说,「自害其身而不得罪」,没有像犯波罗夷罪那么重。同样的,你供养佛可能有很大的功德,供养自己则没有什么福报。「以是故,为自身行道,名为下人。一切世人但自利身,不能为他;若自为身行道,是则折减,自为爱着故」;因为自己爱着自己,到这里为止,只是下人。
下面开始描述上人: 「若能自舍己乐,但为一切众生故行善法,是名上人」,这是纯利他的,因为与一切众生不同。「若但为众生故行善法,众生未成就,自利则为具足」,我们纯粹为众生而行种种善法,即使众生还没成就,自利其实就已经具足了;所以我们在作种种善事,善巧的人其实在修福报的同时,也能兼修空慧。譬如二○○一年九月十七日许多地方闹水灾,自己家里已经淹水了,他也能够出来救其它的众生,能够在困苦的时候来利益众生,他本身没有这种你我的差别。而不是说,你们需要我救济,而显得很高慢。如果连这个也能够警觉得到,并破除我相、贪瞋等种种的执着,在修福报的同时也兼修空慧,那真的是福慧双修了。所以能够利益众生的时候,也能够在这里修空慧的话,其实自利就已经具足,有福又有慧。到这里为止是指上人。
接下来「若自利益,又为众生,是为杂行」,杂行是兼杂的,不是纯粹的完全利他。 同样的,「求佛道者有三种:一者(下人)、但爱念佛故,自为己身成佛。二者(中人)、为己身亦为众生。三者(上人)、但为众生,是人清净行道,破我颠倒故。」
下面这一段是在形容上人: 「是菩萨行般若波罗蜜时,无众生乃至无知者、见者」,也就是说没有我、人、众生、寿者相,「安住是中,拔出众生于甘露性中。」这是利益众生。「甘露性者,所谓一切助道法。何以故?行是法得至涅槃。」所谓一切助道法包括很多,三十七助道品、三解脱门等等都是助道法
。「道」是「菩提」不同的翻译,三十七道品在梵文、巴利文来讲,是三十七菩提分法,所以中文的「道」字虽然也有道路的意思,但是有很多地方是讲「菩提」,是「正觉」的意思,「助道法」即帮助菩提之法。「涅槃名甘露性;是甘露性中,我等妄想不复生。」就是没有人我见。「是菩萨自得无所着,亦令众生得无所着,是名第一利益众生」,这是三心相应,他是志求无上菩提为信愿,大悲为上首,且以无所得为方便。我们从这两部论来比对,《大智度论》强调纯粹利他的是上人,而且更强调利益众生的时候不执着,没有人、我见的差别。但是我们看《十住毘婆沙论》,没有特别强调利益众生的时候不执着,是强调结果,你不害自己,也不害别人,并且双方都得利,它是从这个利益来看。所以在字面看起来好像不同,事实上两部论强调的重点不一样,并没有矛盾,这一点希望大家能够会通。
四、印顺法师《宝积经讲记》说:「菩萨虽以利他为重」,不是说完全利益众生,而到处伤害自己,一点益处都没有,或自己去成仁,不是这样的,实际上是「自利利他相成的。如修广大正行,都是与众生有利益的。而现在要说的方便教化,又都是从自己修的集得来。我们希望怎样自利,就更怎样去利他,所以菩萨是在利他为先的原则下,去从事自利利他,上求下化的工作。」
五、印顺法师《宝积经讲记》p.275说到:「菩萨的修学佛法,是为了众生。」 我们要利益众生时,自己要作个好榜样,如自己没有作好榜样,只希望他人好好去修学佛法,这不容易让人家起信。所以我们「要利益众生,就必须自己修治悟入」,对治自己的烦恼。所以「菩萨是为了利他而自利,从利他中完成自利」,如专为自己着想,那就不是菩萨的风格,而是声闻了。
所以声闻跟菩萨,不是说所有的声闻都不利他,而是开始的时候,声闻重在自利,证悟以后,随缘再利他,这是声闻的发心。但是菩萨是不求自己先证悟,而是以利他为先,从利他当中自己慢慢来体会空性,修福报修智慧,从利他当中来成就自己。《学佛三要》、《我之宗教观》有段不错的解说,请大家自己再参考。
※参见印顺法师《我之宗教观》p.62~65;《学佛三要》〈自利与利他〉p.141~154。
福严佛学院院长.厚观法师讲于福严推广班《十住毘婆沙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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