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著名法医杨日松所经历的灵异事件
杨日松( 1927年11月23日-2011年11月23日),出生于台湾苗栗助公馆乡,客家人,2011年11月23日逝世于台北国泰医院,享寿84岁。为台湾著名法医,经手过许多重大案件,被誉为“台湾福尔摩斯”、“法医神探”、“人间判官”,常被人与同样出身于台湾的知名旅美鉴识专家李昌钰相比较。法医杨日松博士因罹大肠癌,昨晨病逝于国泰医院,享寿84岁。在法医公职生涯47年期间,相验尸体超过两万具,退休后犹以顾问传承经验,参与重大刑案相验达半世纪。他勇于说出见解,不昧于权势利害,而被视为“法医的良心”,媒体誉为“杨青天”、“法医界的福尔摩斯”,在法医的史册写下传奇的一页。杨日松法医所经历的灵异事件第一宗:活见鬼台北县三芝和野柳之间,有个叫老梅的地方,二十余年前一名妇人因为家人得了急病,不慎失足溺毙。杨日松追随当时台湾省刑警总队的法医,也就是现在种羊警官学校教授叶昭渠博士前往相验。同行的还有检察官和书记官。验了尸,他们到淡水吃过晚饭,喝了点酒,便在细雨霏霏的夜晚搭车回台北。途中杨日松蓦然发现,车厢里不知何时多了一位年轻的女人。他以为是谁从淡水带上车的,不好意思声张,只用手肘碰碰书记官,书记官会意地微微一笑。车过士林的平交道,检查哨栅栏竟然放下来挡住去路
。众人正感诧异,一名警员上前问明他们身份,即向检察官报告,因为台北大桥下的淡水河边,捞起一具女尸。请检察官去验尸。这样一折腾,车上的年轻女人,已趁别人不注意时悄悄离去。车到河边停尸处,刑警伸手揭开草席,点亮手电筒,他们几个倒吸一口冷气,内心惊骇万分。原来死者就是刚才出现在他们车厢的女子,先前几个人都看到了。警方初步调查,死者有个不务正业的姘夫,把她当摇钱树,而她无法忍受,两人为此生龃龉。据她的姘夫告诉刑警,晚上他们乘车经过台北大桥时,车行受阻,停了一下,她匆忙跳下车投水自尽,抢救不及。可是死者,何以会在杨日松他们的车上现形呢?经检察官交代,刑警细心查证,后来果然查出,死者是被她姘夫推下河淹死的。第二宗:鬼电话杨法医的另外一个故事是这样的。早年有一位法医,一天夜半时分,家中电话铃声大作。他太太从被窝里爬起来接电话,又把话筒交给他,迷迷糊糊听到对方向他报告三峡发生一起命案,请他次日去相验。第二天确实有个案子。等他去验过尸过来,夫妻俩一谈,脊椎骨陡起一阵寒意。因为他家根本没有装电话。这个故事有名有姓、有地址。因为民间习俗,这种事不吉利,此后那位法医绝口不提,杨法医是而命我“姑隐其名”。第三宗:母子连心记得台北县江子翠分尸案,案发之初,死者身份不明,案子无从查起,有些办案人员觉得泄气,唯独杨日松依旧乐观。“即使凶手分尸的手法再残酷,面貌再难辨认,死者的妈妈来认,往往会认得出来。以前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他的解释是“母子连心”。前不久,南港发现一只男人的大腿,有人分析可能是医院切除的病腿。后来杨法医到殡仪馆相验,那只冷冻的大腿解冻时,竟抽动了几下。他心中一懔,细细检查,找到两处刀砍的痕迹,显然是一起谋杀案。很快的,真相大白。死者是惨遭分尸的黄春雄。“这些事情都和灵魂有关吗?”我问。他说:“我们说是心灵感应比较好。”第四宗:托梦常常有人提到托梦,真真假假颇费猜疑。最近几年叶昭渠博士,亲口告诉我几个他的亲身经历。44年前,他在高雄由小儿科改行当法医,相验的第一起命案,是一对母子在田野中一间小茅屋,因为失火而葬身火窟。当天夜里他梦见那个妇人向他哭诉,说她和她罹患流行性脑膜炎的儿子,其实是被人谋害的。次日一早,他到实验室化验,证明那个男孩虽然是被火烧死,她却不是。警方根据叶法医的相验报告深入追查,终于破了案。凶手是她的丈夫。因为他有外遇,夫妻失和,那天他们在茅屋争吵起来。他在盛怒之下,抓起瓶子把她砸昏,以为她死了,索性狠心纵火焚屋。另一次他午睡时,梦到一个女人请他雪冤。两个小时后他到淡水河边验尸,死者就是托梦给他的女子。他验出她是“死后落水”,刑警随后查出,她被人失手击毙后,抛入河中。还有一次,叶昭渠梦见一个男子向他点点头,一晃而逝。事过三天,他到屏东县的深山验尸,死者赫然是这个人。最后警方查明他在北部当教师,因为患有精神病,自杀而死。第五宗:法医室祭游魂刑事警-察的法医室,在该局东北角,是一幢三层楼的建筑物。一进门,左首的木桌上,摆了一排玻璃瓶罐,其中有一个罐子里装的,是新店屈尺分尸案的死者头颅。常去的人不难察觉,死者下巴的胡须又长长了一点。杨法医告诉我一件趣事:“刑警局夜间有人留守。过去有位高级警官,晚上在局里四周巡逻时,发觉法医室灯火通明,以为有人加班,走近一查,门却又上了锁。胆小地略一思维,拔腿就走。”那,法医室的电灯是谁开的?天晓得。刑警局法医室工友陈克土,1949年前是骑兵队中尉队长,骑马开枪,百步穿杨。这二三十年,他随杨日松博士跑遍台湾各地的穷乡僻壤,是杨法医的得力助手。每年中元节下午,陈克土一定在法医室,设香案奠祭历年来,到过刑警局法医室,却又“无家可归”的游魂。第六宗:“无脸女鬼”入梦1993年11月21日,淡水沙仑浴场发现一具女尸,脸朝下俯趴在沙堆里,身穿短紫色运动服,但裤子被褪到膝盖,露出内裤。士林分检署检察官偕同法医到场勘验,发现女尸脸部皮肉完全不见,只剩下头盖骨连着头发。由于死因可疑,女尸被冰存在板桥殡仪馆。12月3月,检察官再偕同杨日松等人前往殡仪馆验尸,但因为尸体尚未退冰,杨日松只能解剖头部及胸腔。他发现女尸生前左后脑曾遭重击,喉部有积沙,判定是生前落水。至于脸部伤痕,因为尚未退冰,初步分析是遭螃蟹啃食。当晚,杨日松在家看影片,不知是看得太入神,还是做梦梦境过于逼真,他听见敲门声,还有人在喊他的名字。他起身开门,发现一名穿着蓝色运动服、满脸鲜血的女子,觉得有点眼熟,而女子表示想验伤,但他以“家里没有器材”回绝,要女子隔天到刑事局找他。隔天一早,杨日松觉得事有蹊跷,率同检察官再度解剖。他特地观察女尸脸部,等退冰后再比对,发现伤口有多处直角切割痕,分析是遭人用利刃割伤。更玄的是,杨日松在解剖前,向殡仪馆人员要求看女尸穿的衣服,发现竟然与梦中女子穿着一模一样,连品牌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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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我想应该可以公开了吧!大约三十多年前,那时还是威权统治的图腾岁月,我们的最高领袖在我们心目中是一尊崇高的神,我们被禁止谈论无凭无据的妖魔鬼怪等迷信,也不提地理风水或灵魂轮回等等,举凡任何事,讲的全是科学办案。我奉派到基隆服务。那里是个热闹的大海港,各国人与形形色色的人都有。舞厅、酒吧、咖啡馆可说比比皆是,所以,治安上的大小问题也层出不穷,真是五味杂陈。与同事在一起的日常生活中,点点滴滴,都严格持守戒律,从不敢稍稍随便。有一天,午觉时间,我做了一个怪梦:有位小姐站在一处独栋房屋的门口,像是公家宿舍,从她身后还清清楚楚地可以看到街名及门牌号码。这位小姐哭得很伤心,一直以哀求的眼神注视着我,似乎有事求我的样子。不久,突然一声惨叫,这位小姐的身体像爆开似地裂解成一小块一小块,令人惨不忍睹。我时常作梦,而且时常是莫明其妙且毫无任何意义的乱七八糟梦。所以,睡醒后,便不当一回事,一古脑儿把这梦全丢到脑后去了。然而,从那天起,我每天都做同样的梦,看的都是同样的情境,简直看烦了,吓得几乎不敢留在办公室里睡午觉。但只要稍稍阖上眼,这位小姐就又出现了。甚至一天比一天清楚。我把这事告诉年长的同事,他们都劝我别太介意了。做梦是家常便饭。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是:天底下哪有连续七、八天都在同一时间做同样的梦呢?我终于忍不住把这事向上级禀报,请示这中间是否另有文章,毕竟我年纪还太轻,阅历还太浅。长官说:“梦中不是清清楚楚地有门牌号码吗?何不找两名同事陪你一起去现场查访,说不定去了就一切都有了答案,何必闭门造车来瞎猜呢?”长官很疼我,也很信任我,就这样把这梦当正事交办了。我们按址找到梦中所显现的那房子。真的有,而且与梦中完全一样。可见梦中那位小姐也必真有其人,应该真正存在。因为这栋房子,外观很像公家宿舍,而公家单位的宿舍,必须照会公家单位才能搜查,我们所掌握的,只是一场梦,怎能出公函呢?我们客客气气请教这栋房子的主人,他说这是一般住家,不是公家宿舍,也不住公务人员,我们总算放下了忐忑的心。我们先出示证件,然后很有礼貌地问这房子的主人,详细说明我们的来意,我们告诉他,目前只是初步拜访,我们尚没有充分的资料得以进入法律程序,所以,就他的立场而言,他可以拒绝我们。真没想到,这房子的主人非常憨厚善良,他很愿意与我们合作,很愿意帮助我们。他还告诉我们,他这栋房子,是没多久前,才透过掮客,向一位姓崔的人顶过来的。而这姓崔的资料,只需找代书查询,就可问到。我们连络到了代书,对方说这姓崔的已移民美国,早就离开台湾了。我偷偷请教同事:光凭一场梦,就可以到别人房子里,查东查西吗?还好这家主人很帮忙,又很合作,他陪着我们仔细地一间一间地看了再看,但我们竟然什么都没看到,连个蛛丝马迹也没发现,真的没有半点令人值得怀疑之处。我们垂头丧气地回到办公室,一五一十地向上级禀报我们实地勘察的结果。我说:“真有梦中那栋房子,而且完全一样,也真有那门牌号码,一点没错。可是,为什么却怎么也看不到梦中那位小姐呢?她到底是谁?又在哪里?”长官说:“别急,慢慢来。只要因缘成熟,自会水落石出。说不定那位小姐还有难言之苦处,尚不便现身。但可以确定的事,是那位小姐必有冤情,要我们为她平反。千万不可放弃,用点心,再接再厉!”可是,我已经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了。说来惭愧,这事我们已忙了快半个月了,到今天,却什么头绪也没有。我觉得我好对不起同事,我好想放弃,毕竟这只是一场虚无缥缈的幻梦而已!但我的长官不仅一点点责怪也没有,反倒慈祥和蔼地一再鼓励我,别灰心。第二天,我又请求长官派两名男同事陪我去现场。我请教那栋房子的主人:是否有位年轻小姐,住在这里的地下室?那主人感到很奇怪,这栋房子哪有地下室?他拿出产权证明及平面图,让我们了解这房子的全盘结构,果真没有地下室。我又很失望地回办公室,也再度很没脸地向长官禀报,我一无所获。长官说:“你确定没有地下室?你确定地下没有住人?”我回到座位上,把长官的两句话转问同事,听听他们的看法。其中一名同事若有所悟地哇了一声,说:“我们明天多带一些人手去,大家帮忙动动脑筋。”又一大早,我们好多人出发了。我们有两件任务:1、确定有没有地下室?2、确定地下有没有住人?到了现场。我们请求主人让我们再次一间一间地详审细查。这房子是老式的,但大厅却装潢得很高雅,连地上的水泥都是新铺上去的。同事说:“这大厅的水泥是新铺上去的,但为什么只铺大厅,其它一房一房都已破破碎碎,为什么却连修也不修呢?”我们请求主人准我们明天请师傅来敲开这水泥,我们觉得这水泥有点不寻常。回到办公室,我把所见所闻,一五一十禀报给长官,请他表示该如何下手。长官出了手谕,正式出搜索票,一道陪我们去那现场。长官说:那水泥底下,应该有玄机,可能是地下密室或不能公开的秘密那天,我们正式依法执行公务,敲开了那大厅的新铺水泥,挖了大约一个人深,赫然发现埋有两个马口铁打造的大储藏桶,加盖,而且密封。我们请那主人前来说明,他说他一点也不知情,也不知里面装的是什么?我们通知有关单位会同前来开验,以防百密或有一疏。两个储藏桶终于打开了。令人不敢置信的是一堆小肉块,好好地没有什么腐烂。我们请法医及助手们把小肉块全部拼凑出一个人的样子,十分完整,就是少了这死者的头。我们开始缉捕杀人分尸的凶嫌,但他已移民美国,我们有什么办法呢?长官说:“我们一点办法也没有。”这时,我们可真的很扁,因为不只拿凶嫌无可奈何,甚至连这死者究竟是谁,都还查不出来。我们全部陷入胶着了。好几个月以后,基隆关查到了烟毒走私犯,逮到了主嫌,解送到我们这儿来。在看守所,这主嫌一到夜晚,就不知何故,吓得魂飞魄散,哀号惨叫,而且嘴里不停地喊着:“救命啊!有人头要杀我!有人头要杀我!”听他说那人头一到夜晚就一定出现,在半空中飞来飞去,一会儿瞪眼,一会儿伸出长长的舌头,一会儿吐痰,还不停地骂个没完没了。长官说:“或许这人与分尸有关,带他去冷冻库看看尸体,再押去那房屋看看他的反应。找那房东来指认,他的前手是这人吗?”当这人一眼看到被分尸后再拼凑成的尸体时,他禁不住自己跪了下来,后来到了那命案现场,他更吓得胡言乱语,有如中了邪一样。终于老天有眼,明察秋毫。这件分尸案果然自己破了。人头也循线索找到了,正是梦中那位小姐,是位大舞厅的当红大舞女,由于知道烟毒走私的重要秘密,被杀人灭口了。全案到此,总算告了一个段落,这杀人凶嫌,既贩毒又杀人分尸,实在太过凶残狠毒,经过一审再审终于伏法了。这件刑案,从头到尾,应该不是我们破的,而是被害人自己托梦、自己显灵破的。法学书上说:“犯罪的手法,无论如何周延,都必有破绽,所以,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凡您所知道的,天一定知道,除非您让自己也不知道。”附注:本文之叙述与公家之正式记录或有所出入,此乃不得不尔,尚请见谅!